快讯 2024-05-31
据大湾区之声,2024年5月24日,国务院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批复同意自2024年5月31日零时起,由澳门特区对珠海市拱北口岸东南侧相关陆地和海域依照澳门特区法律实施管辖。5月31日上午,珠海市举行拱北口岸东南侧相关租赁陆地和海域移交仪式,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珠海市市长黄志豪、中央政府驻澳门联络办公室经济部副部长杨皓等出席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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