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彭州交子满园母基金招募子基金合作管理机构

资讯 » 基金 2026-07-17

来源:投资界

关于成都市彭州交子满园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基金常态化征集子基金合作管理机构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成都市委、市政府“优化提质、特色立园,赋能增效、企业满园”行动部署,充分发挥产业基金对区域经济的引导和支撑作用,发挥国有资本服务地方的作用,助力彭州市优势产业提质升级,成都交子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成都交子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子产业基金公司)联合成都湔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彭州城市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规模5亿元的成都市彭州交子满园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彭州交子满园基金或母基金)。基金由交子产业基金公司担任管理人,全面负责基金运营与投资管理。

彭州市锚定成都都市圈绿色制造(北部)基地定位,聚力建优两个省级园区,做强能源化工、先进材料、中医药、航空动力四大优势产业,加快推进工业立市、制造强市,制造业占GDP比重位居成都市首位,是成都建设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的重要支撑。目前,已集聚四川石化、华能集团等绿色低碳产业领军企业,产业协同效应显著,在政策引导下,彭州市大力推进“镇园之宝”培育、产业集群打造、创新成果转化和园区潜力挖掘,通过加快传统能源提质,做强绿氢、天然气发电等先进能源产业,同时通过深入发展半导体材料、“两机”等先进制造产业,全面赋能提升半导体、航空航天等产业本地化配套能力,统筹绿色能源培育与制造业转型升级,引领制造业迈向低碳集约、高附加值发展新路径。

为推进彭州交子满园基金子基金的筹建,现常态化征集优秀基金管理机构合作设立子基金,特发布公告如下。

一、子基金定位

子基金应围绕彭州交子满园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要求进行投资,投资方向聚焦成都新材料产业化工园区、彭州经济开发区(天府中药城、彭州国际陆港绿色产业食品园、丽春航空动力产业园)等彭州市产业园区,专注于新材料、新能源、生态环保、现代农业、大健康等产业,优先支持彭州市产业发展和相关产业项目。

二、子基金管理机构基本要求

(一)子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二)子基金管理人的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对专门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其在基金有认缴出资的,则实缴资本或净资产不低于在基金中的认缴出资额。

(三)子基金管理人或其关联方应以一定比例对拟参与基金进行认缴出资,子基金管理人或其关联方的合计认缴出资不得低于基金总认缴规模的1%。

(四)子基金管理人须建立健全内部治理结构,构建完善的内部控制、激励约束与风险控制体系,并制定规范的项目遴选、投资决策、激励约束、风控合规及财务管理制度。

(五)子基金管理人应具有稳定的管理团队,至少有3名具备5年以上股权投资或相关产业投资经验的核心管理人员。

(六)子基金管理人累计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实缴规模不低于2亿元,历史投资业绩良好;主要成员已完成3个(含)以上代表性的成功投资案例。

(七)子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团队应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信誉,近三年内无受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

(八)母基金管理人认为必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子基金基本要求

(一)注册地:子基金的注册地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中国台湾地区除外),推荐注册在成都市彭州市。

(二)组织形式:子基金应采用有限合伙制。

(三)投资领域:子基金的主要投资领域须涵盖母基金的部分投资领域,并具有相应的项目储备。

(四)存续期限:子基金的存续期(不含延长期)原则上不超过母基金的剩余存续期间;若因实际需求,子基金存续期确需超过母基金剩余存续期间,必须预先明确设置合规的处置方式(如资产变现、份额清算、权益转移等),以保障各方权益。

(五)出资方式:原则上子基金有限合伙人须同比例同期实缴出资;对于子基金员工跟投平台及其他特殊目的有限合伙人可以不按比例实缴出资,具体出资方案由子基金合伙协议约定。

(六)管理费用:母基金每年承担的子基金管理费用不超过对子基金实缴金额的2%。

(七)投资限制:子基金投资单个项目的资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子基金总认缴额的20%,如单个项目的投资金额超过子基金总认缴额的20%,需经子基金相关权力机关表决。

(八)关键人士:子基金应对管理团队关键人士进行锁定,并设置关键人士事件(如离职、失联、违反忠实义务等)的具体处理机制。

(九)决策机制:子基金应对投资、退出、关联交易等设置合理的决策机制;母基金可向子基金派驻咨询委员会委员、观察员等人员。

(十)分配原则:子基金按照“基金整体先回本后分利,退出项目即退即分”原则进行分配。

(十一)托管要求:子基金应当委托具备私募基金托管资质的商业银行进行托管。托管机构负责账户管理、资金划拨、资金清算、资金保管等事务,对基金资产进行全程保管及监控。

(十二)募资进度:新设子基金管理人在提交基金申报方案时须至少已募集到拟设立子基金总规模的50%资金(母基金拟出资金额不计入此比例,分期募集则按基金成立起至当前申报期所规划的总规模计算子基金总规模),并提供拟出资人的出资意向函、出资能力证明(若需)等材料。

(十三)子基金其他未尽事项,由交子产业基金公司与子基金管理人协商后另行约定。

四、申报流程

满足上述条件且有合作意愿的基金管理机构按以下流程向交子产业基金公司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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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申报方式

(一)申报机构请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pdjj@cd-jk.com,邮件标题格式为:“申报机构名称+彭州交子满园基金子基金管理人申报”。

(二)同时提供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按A4纸张格式装订成册,加盖申报机构公章和骑缝章,邮寄至成都交子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泰治路288号A1-401。

(三)申报材料内容清晰完整,电子版与纸质版保持一致,申报材料模板见附件。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机构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发现虚假信息,将取消申报资格并依法处理;

(二)交子产业基金公司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向申请机构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如遇任何个人或机构冒充交子产业基金公司名义索要费用,可及时向交子产业基金公司举报。请申报机构提高警惕,谨防诈骗;

(三)交子产业基金公司对本次遴选拥有最终解释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28-60738735

邮箱:pdjj@cd-jk.com

违规违纪举报电话:13981940035

成都市彭州交子满园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基金子基金管理机构申报材料.docx

来源: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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