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法人员开具了《现场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和《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该4人立即停止电焊作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要求该单位配合开展进一步调查。

该公司5月初已对撬装涉及的车辆加油设备进行了评估,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评估报告已送应急部门备案。现已完成船舶加油枪封存、加油管捆绑禁用、加油设备周边筑好与港区分隔的围栏等安全措施,并书面作出了承诺。区交通委执法大队经多次检查,确认目前船舶加油设施已停用。
该餐饮单位的行为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燃气工程项目规范》等强制性标准规范要求,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四款“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检查人员对该餐饮单位现场开具整改单、当场作出收缴3大5小液化气钢瓶处置,并用专用车辆及时将液化气钢瓶移交至区燃气管理所指定地点的维修单位,办理了移交手续。
七宝镇对该项目施工负责人和加油站站长进行约谈,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并开具责令整改指令书。是对应急人最大的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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