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界面新闻,台湾地区流行疫情指挥中心12月29日公布,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具健保身分之非台湾籍人士在台期间如确诊新冠肺炎,其隔离治疗费用须由确诊者自付。
台湾:明年1月起非台湾籍贯确诊新冠无健保,需自付隔离治疗费用
作者:财中快讯 来源: 财中网
72512/29


据界面新闻,台湾地区流行疫情指挥中心12月29日公布,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具健保身分之非台湾籍人士在台期间如确诊新冠肺炎,其隔离治疗费用须由确诊者自付。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合作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公开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和服务的根据。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联系电话 010-57193596,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