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月4日),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发布,北京市已缓缴2022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的参保单位,自2023年1月1日起,可线上申请延长还款期限至2023年12月底,并采取不定期、分期或逐月等三种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需要申请延长还款期限的参保单位,自2023年1月1日起,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申请延长缓缴补缴期限,每月申请时间为1日—25日。
北京市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可申请延长还款期限
作者:财中快讯
30401/04


今日(1月4日),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发布,北京市已缓缴2022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的参保单位,自2023年1月1日起,可线上申请延长还款期限至2023年12月底,并采取不定期、分期或逐月等三种方式补缴缓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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