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官网5月13日公布该省新修订的《城市道路管理办法》,将于6月起实施。《办法》要求,依附于城市道路工程设置交通安全、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应与城市道路工程同步设计、建设,并明确维护、拆除、迁移、改建等责任。出现缺失、损坏时,责任单位应及时更换、补缺或修复;影响公共安全的,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浙江: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缺失、损坏时应及时补缺或修复
作者:财中快讯
52105/14


浙江省政府官网5月13日公布该省新修订的《城市道路管理办法》,将于6月起实施。《办法》要求,依附于城市道路工程设置交通安全、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应与城市道路工程同步设计、建设,并明确维护、拆除、迁移、改建等责任。出现缺失、损坏时,责任单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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