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新股份(002256)1月13日晚间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永弟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深圳中院裁定解除陈永弟持有的4.86亿股公司股票的冻结,同时将该部分股票以13.95亿元的价格(2.87元/股)抵偿给申请执行人中信信托管理的“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恒丰银行信托组合投资项目1702期”所有。若本次权益变动股份变更过户登记完成,恒丰银行将成为该信托项目持有公司4.86亿股股票的唯一受益人。若股份最终过户成功,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兆新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将变更
作者:财中快讯
100001/13


兆新股份(002256)1月13日晚间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永弟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深圳中院裁定解除陈永弟持有的4.86亿股公司股票的冻结,同时将该部分股票以13.95亿元的价格(2.87元/股)抵偿给申请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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