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就《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等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为适应全流程电子化审核注册实践,取消报送纸质原件,改为通过证券交易所业务系统报送电子文件。
证监会:取消报送纸质原件 改为通过证券交易所业务系统报送电子文件
作者:财中快讯
33302/01


证监会就《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等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为适应全流程电子化审核注册实践,取消报送纸质原件,改为通过证券交易所业务系统报送电子文件。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合作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公开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和服务的根据。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联系电话 010-57193596,谢谢。